撤销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是指在工伤认定进展中,由于种种原因原认定机关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被依法撤销的情形。以下为几种常见的撤销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的情形:
1. 认定事实不清:认定机关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对事故发生的事实、受伤职工的工作性质、工作场所等认定不清,引发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存在事实依据不足的疑问。
2. 程序违法:认定机关在工伤认定期间,未按照法定程序实行如未依法听取当事人陈述、未实行现场调查等,引起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程序违法。
3. 适用法律错误:认定机关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存在错误,致使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不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4. 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可能引起当事人遭受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认定机关在作出决定时未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撤销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的情形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撤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以下为几种常见的判决情形:
1. 撤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认定机关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存在事实不清、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难题,依法应予以撤销。
2. 驳回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认定机关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可撤销情形,依法应予以驳回。
3. 依法改判: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认定机关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存在可撤销情形,但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可依法改判,认定工伤。
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的通知,是指认定机关在收到人民法院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判决后,向当事人发出的一种书面通知。以下为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通知的主要内容:
1. 通知如“关于撤销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的通知”。
2. 通知对象:当事人的姓名、单位等。
3. 通知正文:简要说明撤销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的原因、依据及撤销后的应对措。
4. 通知落款:认定机关名称、日期。
1. 如“撤销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
2. 开头:简要说明撤销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的原因,如“按照人民法院判决,我单位现撤销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
3. 正文:
(1)说明原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存在的疑问如事实不清、程序违法等。
(2)说明撤销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的依据,如人民法院判决书。
(3)说明撤销后的解决措,如重新实工伤认定、赔偿当事人损失等。
4. 结尾:表示对当事人的歉意如“对此次撤销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给您带来的不便,咱们深表歉意”。
5. 落款:认定机关名称、日期。
撤销不予认定工伤认定书的情形、判决、通知及撰写指南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规范工伤认定程序具有要紧意义。各级认定机关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信工伤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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