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认定往往请求职工在受伤后及时就医以确立伤害与工作之间的直接联系。
2. 假如职工未及时就医可能致使无法提供充分的医疗证据,从而增加工伤认定的难度。
3. 用人单位也会以此为由主张职工所受伤害与工作无关,拒绝认定工伤。
4.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5. 即使未及时就医,倘若职工可以提供其他证据(如同事证言、工作日志等)证明伤害与工作相关,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6. 未及时就医也会对工伤认定造成不利作用,但并非绝对不予认定,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证据和法律条款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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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路今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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