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张女士工伤认定案:张女士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尽管她早退,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其仍处于上下班途中,故被认定为工伤。此案表明,早退并不作用工伤认定的结果。
2. 某工伤认定案:某提前离开公司回家途中发生车祸死亡。尽管某早退且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但法院维持了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表明早退情况下,工伤认定还需考虑事故责任等因素。
3. 古某工伤认定案:古某提前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货车相撞身亡。当地人社局认定古某死亡属于工伤,因为尽管古某早退,但仍在下班途中且事故责任在货车司机。此案例强调,早退员工在合理路线上的交通事故仍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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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酆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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