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疑问是劳动法律法规中的必不可少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赔偿的认定却面临着多难题。一方面,劳动者在遭遇意外伤害时,怎么样判断本身的情况是不是合工伤认定的标准;另一方面,即使被认定为工伤,赔偿金额和标准的确定也往往存在争议。本文将详解哪些情况不构成工伤及赔偿限制帮助劳动者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自愿加班: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自愿加班期间受到的伤害,原则上不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自愿加班并非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任务,劳动者在此期间受到的伤害与工作无关。
2. 操作:劳动者在工作进展中,因操作引起自身受到伤害,如未佩安全防护用品、操作不当等,一般不认定为工伤。
3. 非工作场所:劳动者在非工作场所受到的伤害,如上下班途中、家中等,不认定为工伤。
1. 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在受到伤害时由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较为特殊,赔偿标准往往低于全日制用工。
2. 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再次就业受到伤害,由于其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赔偿标准会相应减低。
3. 特殊工种: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如高空作业者、潜水员等,其赔偿标准会依照工种的特殊性实相应调整。
1. 劳动者故意:劳动者在工作进展中故意造成自身伤害,如自杀、自残等不认定为工伤。
2. 劳动者犯罪:劳动者因犯罪表现造成自身受到伤害,如盗窃、破坏等不认定为工伤。
四、九种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2018)
1. 因劳动者自身起因造成的疾病;
2. 因劳动者自杀、自残等表现致使的伤害;
3. 因劳动者犯罪表现造成的伤害;
4. 因劳动者违反劳动律造成的伤害;
5. 因劳动者擅自离岗造成的伤害;
6. 因劳动者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受到的伤害;
7. 因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的非交通事故伤害;
8. 因劳动者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娱乐等活动受到的伤害;
9. 因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伤害。
1. 劳动者在工作进展中,因与他人发生争执,引起自身受到伤害,如斗殴、故意伤害等。
2.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个人起因引发自身受到伤害,如不胜任工作、不遵守操作规程等。
工伤赔偿认定涉及多细节和特殊情况,劳动者在遭遇意外伤害时,应详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判断自身情况,合理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教育,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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