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争议案件逐年增多工伤认定作为其中一项关键的争议类型,备受关注。在实际操作中,关于仲裁委员会是否具备工伤认定的裁决权限,存在着一定的争议。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探讨仲裁委是否具备工伤认定的裁决权限。
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独立于、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民间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应对劳动争议案件。依据《人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调解和仲裁。
工伤认定是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者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是说因工死亡的情况实行认定。工伤认定属于行政确认表现,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
按照《人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解决劳动争议案件。”而工伤认定属于行政确认表现,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仲裁委不具备工伤认定的裁决权限。
尽管法律法规明确了仲裁委的职责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仲裁委员会仍然对工伤认定案件实行裁决。这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存在争议,双方无法协商应对,劳动者向仲裁委提起仲裁。
(2)部分仲裁委员会认为,工伤认定涉及到劳动者权益保障,理应纳入劳动争议案件范畴。
(3)部分仲裁委员会担心,假如不对工伤认定案件实裁决,劳动者可能存在因为诉讼周期长、成本高而放弃 。
在仲裁委对工伤认定案件实裁决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审理进展中,会依法对仲裁委的裁决实审查。倘若法院认为仲裁委不具备工伤认定的裁决权限可裁定撤销仲裁裁决。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来看仲裁委不具备工伤认定的裁决权限。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仲裁委员会仍然对工伤认定案件实裁决。此类现象既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可能引发司法资源的浪费。
针对这一难题,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 严格依法办事。仲裁委员会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得越权裁决。
2. 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对工伤认定案件,仲裁委员会可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共同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
3. 加大传力度。通过传法律法规,增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引导双方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工伤认定争议。
4.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工伤认定案件的特殊情况,适时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仲裁委员会的职责范围,为劳动者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保障。
在工伤认定领域仲裁委不具备裁决权限。只有依法行事,充分发挥仲裁委员会的作用,才能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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