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是可以重新认定工伤赔偿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28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2. 重新认定的具体流程如下:
- 假如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复查鉴定申请。
- 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复查后,假若伤残等级有所调整除一次性补助以外,其他待遇也会相应调整。
- 若是被鉴定人或用人单位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疑义或不服能够在接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申请复鉴。
3. 重新认定工伤赔偿的关键在于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伤残情况发生了变化,以便实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从而调整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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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百如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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