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受伤认定工伤的流程如下:
1.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倘若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若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则可在生产经营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3. 在异地发生工伤的职工,应向参保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应在工伤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4.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时,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附上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5.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将对事故伤害情况实行调查核实,并依照实际情况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6.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职工可依据认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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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用户诗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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