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假使劳动者提供了医疗机构出具的合法诊断证明,但工伤认定部门仍然不给予认定工伤可能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 劳动者提交的诊断证明未能满足工伤认定的全部须要,例如缺少必要的细节或未依照规定格式出具。
- 工伤认定部门可能认为事故伤害与工作无关,或是说伤害程度未达到工伤认定的标准。
- 用人单位可能提供了相反的证据证明伤害并非在工作进展中发生。
- 工伤认定程序中可能存在程序性错误或遗漏,致使工伤认定部门无法作出工伤认定。
2. 针对上述情况劳动者可选用以下措:
- 核实诊断证明的完整性和合法性,确信合工伤认定的需求。
- 提供更多证据如工作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伤害与工作的关联性。
- 倘利用人单位提供相反证据,劳动者可须要实行进一步的调查或鉴定。
- 要是程序存在错误,劳动者可申请工伤认定部门重新审理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工伤栏目-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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