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工地受伤的工伤认定如下:
1.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假若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在参保地实,依照参保地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假采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在生产经营地实遵循生产经营地的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4. 在实际操作中,假采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的,可在生产经营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5. 若劳动者在异地工地受伤,应向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遵循事故发生地的相关规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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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天降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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