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认定工伤后,工伤职工的工资待遇主要涵以下几个方面:
1.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即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 医疗费用:治疗工伤所需的费用,包含费、治疗费、住院费等合条件的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依据所在市规定的标准,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住院伙食补助费。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定月数的本人工资作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在解除或止劳动合同时依据伤残等级和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职工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6. 辅助器具费用:要是工伤职工需要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7. 护理费:在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其护理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
8. 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这些待遇保障了工伤职工在受伤期间的基本生活和经济补偿。
编辑:2024因工受伤栏目-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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