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工伤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劳动者本人带来了身体上的痛苦也给其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少负担。工伤认定程序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认定程序往往存在一定的复杂性。那么在工伤认定程序未完成的情况下劳动者能否启动劳动仲裁申请呢?本文将对这一疑问实探讨。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遭受职业伤害后,依法享有的权益保障。工伤认定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有时因各种起因引起程序未能按期完成。在这类情况下,劳动者是不是可以启动劳动仲裁申请以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呢?本文将围绕这一疑问,从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劳动仲裁的适用范围以及实际操作中的具体案例等方面实分析。
工伤认定未生效,劳动者能否申请仲裁赔偿?
工伤认定是劳动者在遭受职业伤害后,依法享有的权益保障。在工伤认定程序未完成的情况下,劳动者是不是能够申请仲裁赔偿呢?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工伤认定未生效并不作用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工伤认定未生效时劳动者能够依据以下法律依据申请仲裁赔偿: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可在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解决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是说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对的其他劳动争议。”
由此可见,工伤认定未生效并不影响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者在工伤认定程序未完成时,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赔偿。
工伤认定书未生效,劳动者能否提起工伤赔偿诉讼?
工伤认定书是劳动者在遭受职业伤害后,依法享有的权益保障的必不可少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认定书未生效的情况并不少见。那么在此类情况下,劳动者是不是可提起工伤赔偿诉讼呢?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书未生效并不影响劳动者提起工伤赔偿诉讼。
1.《民事诉讼法》之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劳动者后,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劳动者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工伤认定书未生效并不影响劳动者提起工伤赔偿诉讼。劳动者在工伤认定书未生效时,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工伤赔偿诉讼。
以下为其他几个疑惑的解答:
三、工伤认定未通过,可申请仲裁吗?
工伤认定未通过,劳动者是否能够申请仲裁?
工伤认定未通过,意味着劳动者未能获得工伤认定的资格。在这类情况下,劳动者是否能够申请仲裁呢?依照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伤认定未通过时,仍有权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解决下列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理应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的其他劳动争议。”
工伤认定未通过劳动者可依据以下法律依据申请仲裁: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需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补缴社会保险费期间的利息依照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是说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理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依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可在1年内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未通过时,劳动者能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工伤未有认定,劳动者是否可申请仲裁?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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