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定的工伤是可推翻的。以下为具体步骤:
1. 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时可在收到认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说在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 倘若经过行政复议的复议决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仍然不服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若是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有误,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结论。
4.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若是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能够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纠错】
【责任编辑:米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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