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旱灾中的工伤事故认定,具体流程如下:
1. 初步报告:职工在旱灾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立即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工伤认定申请: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部门认定: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对工伤事故实认定。具体到旱灾情况以下部门将参与认定: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工伤认定的具体工作。
- 应急管理部门:参与对旱灾情况的评估,为工伤认定提供相关依据。
- 生部门:负责对职工因旱灾引发的身体伤害实医疗鉴定。
4. 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作出,并通知申请单位及职工。
旱灾中的工伤事故认定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导,多个部门协同参与,确信工伤事故得到合理、公正的应对。
编辑:2024工伤栏目-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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