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部门直接认定工伤,是指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应对工伤认定申请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无需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直接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不是存在劳动关系以及是不是构成工伤作出判断。以下是具体介绍:
1. 认定部门:工伤认定多数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
2.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可直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3. 认定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形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4. 直接认定:更高法判决明确社保或工伤行政部门在催缴社保费或工伤认定程序中,可直接对劳动关系作出认定,无需仲裁前置。
5. 作用:此类做法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使工伤职工可以及时获得赔偿,同时对规范企业用工表现也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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