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倘若不存在医院的诊断证明,可采用以下步骤:
1. 提交其他医疗资料: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法规,假使不存在诊断证明,可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如病历)来替代。
2. 补开诊断证明:及时与医疗机构联系补开诊断证明。若是医疗机构无法提供可尝试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协助应对。
3.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 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
- 事故描述: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以及受伤情况。
4. 书面告知补正材料:假使材料不完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依据需求补正后,行政部门理应受理。
5.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伤情稳定后,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确认工伤等级。
【纠错】
【责任编辑:恽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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