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的过程如下:
1.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假使医生不改正病例主述,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可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
2.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倘若未有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可以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实行调查核实。即利用人单位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可依照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实工伤认定。
4. 行政处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三条倘采用人单位拒不协助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5. 工伤认定决定:即采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假使职工提供的证据充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依据这些证据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6.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假若工伤认定成立职工可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和相应的赔偿。
7. 依法 :要是用人单位仍然拒不履行义务,职工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纠错】
【责任编辑:本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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