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作场所涵职工从事职业活动的固定场所如、车间、厂房等,这些地点是职工日常工作的主要区域。
2. 工作场所还包含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区域,如为工作做准备或收尾的场所(更衣室、消室)、满足生理需要的场所(开水房、生间)以及短暂休息的场所(休息室)。
3. 在有多个工作场所的情况下,工作场所还包含职工来往于这些场所之间的必经区域,如员工在不同工地之间的通勤路线。
4. 工作场所还涵单位内或单位附近为满足工作中生理需要或短暂休息的场所,如单位内的生间、休息室等。
5. 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单位组织的团建活动、旅游等若活动具有工作性质并满足特定条件,活动地点也可视为工作场所。
编辑:2024工伤栏目-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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