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实际工作中工伤认定难题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当工伤不被认定时劳动者可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维护本人的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不被认定时的行政复议申请流程及责任归属。
工伤不被认定可能由以下几种原因造成:
1.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
2. 劳动者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
3. 劳动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 劳动关系不明确无法确定工伤责任主体。
在工伤不被认定的情况下劳动者首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书的复印件;
-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复印件;
- 有关事故发生经过、受伤情况的证明材料;
- 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材料。
劳动者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应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应涵以下内容:
-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 行政复议请求;
- 事实和理由;
- 证据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实行审查。对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合受理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听证结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应该涵以下内容:
- 申请人的复议请求是不是成立;
- 工伤认定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
- 对工伤认定决定的变更、撤销或是说维持。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申请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期间,应依法履行职责,对合条件的工伤认定申请予以认定。若因工作失职、滥用职权等原因致使工伤不被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应如实提供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材料。若用人单位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引发工伤不被认定,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应如实提供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材料。若劳动者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引起工伤认定出现错误,劳动者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伤不被认定时的行政复议申请流程及责任归属,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途径。劳动者在遇到工伤认定疑惑时,应充分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运用行政复议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应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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