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行业资讯 > > 正文
2024 10/ 05 11:28:51
来源:牵萝补屋

工伤等级认定全攻略:标准、流程与常见问题解答

字体:

# 工伤等级认定全攻略:标准、流程与常见疑问解答

## 引言

工伤等级认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本文将详细解析工伤等级认定的标准、流程并针对常见疑问实解答帮助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熟悉相关政策保障工伤待遇的合理发放。

## 一、工伤等级认定标准

### 1. 工伤等级划分

工伤等级分为一级至十级其中一级为最严重的工伤十级为最轻微的工伤。工伤等级的划分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 2. 认定标准

(1)一级至四级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五级至六级工伤: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七级至十级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二、工伤等级认定流程

### 1. 申请工伤认定

(1)用人单位理应在职工发生工伤后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2. 受理与调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依法实受理、调查。调查内容包含:

(1)事故发生的经过、起因和结果。

(2)职工受到的伤害部位、程度和性质。

(3)职工的伤情与工作关系的关联性。

### 3. 工伤认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调查情况,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并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等级认定全攻略:标准、流程与常见问题解答

### 4. 工伤等级鉴定

工伤职工理应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理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 5. 工伤等级认定结果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照鉴定结果,对工伤等级实行认定,并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工伤等级认定结果分为一级至十级。

工伤等级认定全攻略:标准、流程与常见问题解答

## 三、工伤等级高低认定

### 1. 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工伤等级的认定依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按照职工的伤情、功能障碍程度、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等因素实行综合评定。

工伤等级认定全攻略:标准、流程与常见问题解答

### 2. 考虑职工的实际情况

在认定工伤等级时,还需考虑职工的年龄、工种、职业特点等因素,以确信工伤等级的合理认定。

## 四、工伤等级最新标准

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14),工伤等级的最新标准如下:

### 1. 一级至四级工伤

(1)一级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工伤: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工伤等级认定全攻略:标准、流程与常见问题解答

(3)三级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4)四级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 2. 五级至六级工伤

(1)五级工伤: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六级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工伤等级认定全攻略:标准、流程与常见问题解答

### 3. 七级至十级工伤

(1)七级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八级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九级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4)十级工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工伤等级认定全攻略:标准、流程与常见问题解答

## 五、常见疑惑解答

### 1. 工伤等级认定后,怎样申请工伤待遇?

工伤等级认定后,职工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待遇,涵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 2. 工伤等级认定后,能否调整?

工伤等级认定后,如职工的伤情发生变化,能够申请重新鉴定。依照重新鉴定结果,可调整工伤等级。

工伤等级认定全攻略:标准、流程与常见问题解答

### 3. 工伤等级认定进展中,怎样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工伤等级认定期间,职工可委托律师或工会组织协助 。同时职工理应积极配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调查、鉴定工作。

### 4. 工伤等级认定结果不服,怎样去申诉?

如职工对工伤等级认定结果不服,能够在收到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如复查结果仍不服,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等级认定全攻略:标准、流程与常见问题解答

## 结语

工伤等级认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熟悉工伤等级认定的标准、流程和常见疑问,有助于工伤职工及用人单位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各方理应严格遵循相关政策规定,保证工伤待遇的合理发放。

【纠错】 【责任编辑:牵萝补屋】

Copyright © 2000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辽B2-201400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