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新规定:如何在外地参保地以外进行工伤认定及办理流程'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员流动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在不同地区参保,却在外地工作。那么当这些劳动者发生工伤时,怎么样在外地参保地以外实行工伤认定及办理相关手续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工伤认定新规定,以及在外地参保地以外实工伤认定及办理流程。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工伤认定新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1. 工伤认定范围扩大:除了原有的工作起因致使的伤害、职业病等,还将上下班途中受到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
2. 工伤认定程序简化:撤销工伤认定前置程序,缩短工伤认定时限增进工伤认定效率。
3. 异地参保工伤认定:允劳动者在异地参保地以外实行工伤认定。
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在之一时间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等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关系的材料;
(3)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认定所需的相关医疗证明材料;
(4)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实行审查,对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进展中,可需求劳动者、用人单位和相关单位提供有关材料也可委托其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调查核实。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后,应该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认定为工伤的,理应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不认定为工伤的,理应送达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书面说明理由。
劳动者在外地参保地以外发生工伤可依照以下流程实工伤认定:
(1)向事故发生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事故发生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后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抄送至劳动者参保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3)劳动者参保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事故发生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抄送材料后,理应在15日内提出工伤认定意见,并送达事故发生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4)事故发生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劳动者参保地的意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1. 提交申请: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遵循上述须要向参保地或事故发生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2. 受理与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实审查,对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 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实调查核实。
4. 认定与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 送达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6. 异地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外地参保地以外发生工伤依照上述异地工伤认定流程实行。
工伤认定新规定为劳动者在外地参保地以外实行工伤认定提供了便利。劳动者在发生工伤后,应依照规定的流程及时提交申请,保障本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应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工伤认定工作的顺利实行。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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