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指在工作期间,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明确了工伤认定标准,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时的合法权益。实际工作中,职工因晕厥引发的摔伤是否适用于工伤认定标准,仍存在一定争议。本文将从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晕厥摔伤的成因及法律适用等方面实行分析,探讨晕厥引起的摔伤是否适用于工伤认定标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是说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
(3)自残;
(4)自杀。
晕厥摔伤一般是由于身体原因引起的,如低血糖、高血压、贫血等。在工作中,职工可能因为长时间劳累、工作环境恶劣等原因,造成身体机能下降,从而引发晕厥。晕厥后,职工可能因为失去意识,造成摔伤。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晕厥摔伤是否适用于工伤认定,首先要判断是否合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请求。倘若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位于工作场所,因晕厥造成摔伤,则可能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晕厥摔伤是否适用于工伤认定,还需判断是否因工作原因引起。要是职工晕厥是由于工作劳累、工作环境恶劣等原因引起的,那么可认为晕厥摔伤与工作原因有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要是职工晕厥摔伤是由于故意犯罪、醉酒、自残、自杀等原因致使的则不得认定为工伤或是说视同工伤。
综合以上分析晕厥致使的摔伤是否适用于工伤认定标准,应结合以下情况实判断:
1. 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
2. 是否因工作原因造成;
3. 是否存在排除情形。
倘若职工晕厥摔伤合上述条件,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反之,要是不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认定部门应充分调查核实职工晕厥摔伤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认定。同时用人单位和职工也应加强沟通共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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