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等级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对工伤职工的赔偿、复及再就业具有要紧意义。那么怎么样认定工伤等级?本文将为您详细解析工伤等级鉴定流程,帮助您准确评定工伤伤残等级。
工伤等级认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经治疗病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作用劳动能力的;
(2)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享受丧葬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
(3)职工因工致残,按照残疾程度评定伤残等级;
(4)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伤残等级认定标准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到十级,伤残程度逐级递减。以下为各级工伤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1)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3)三级伤残: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4)四级伤残: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5)五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6)六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7)七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8)八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9)九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10)十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职工发生工伤后理应在治疗结后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等级鉴定申请。单位理应在收到申请后的15日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实行审查,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该在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组织鉴定,必要时可长至30个工作日。鉴定过程理应公开、公平、公正确信鉴定结论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鉴定结论应该包含以下内容:
(1)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
(2)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
(3)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能力;
(4)工伤职工的其他相关情况。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该在鉴定结论作出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单位、工伤职工及有关当事人。
申请单位、工伤职工或有关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上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理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结论为最结论。
工伤等级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理解工伤等级鉴定流程有助于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在遇到疑问时可以更加准确地评定工伤伤残等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期待本文可以为您提供一定的帮助。在实际操作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信工伤等级鉴定工作的顺利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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