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时会出现工伤认定不被认可的情况。这时职工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的方法争取自身的权益。本文将详细介绍不认定工伤复议的情形以及怎么样实行政复议并通过成功案例实行解析,以帮助广大职工更好地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
引语:
在我国,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措。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工伤案例并未得到应有的认定,使得受伤职工的权益受到损害。面对此类情况,职工可通过行政复议来争取本身的权益。本文将探讨不认定工伤复议的情形,以及怎么样实行政复议,以期为广大职工提供有益的参考。
不认定工伤复议的情形主要包含以下几种:
1. 工伤认定程序不规范;
2. 工伤认定依据不足;
3. 工伤认定结论不合实际情况;
4. 工伤认定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
以下将对这些情形实行详细解答。
工伤认定程序不规范是指工伤认定部门在认定进展中未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行,如未充分调查核实、未听取当事人意见等。此类情况下,职工能够提出行政复议,请求重新认定。
工伤认定依据不足是指工伤认定部门在认定进展中所依据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在这类情况下,职工可提出行政复议,须要补充调查、收集证据。
工伤认定结论不合实际情况是指工伤认定部门作出的结论与事实不。例如,职工在工作进展中受到伤害,但工伤认定部门却认定其非工伤。在这类情况下职工可提出行政复议,需求重新认定。
工伤认定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是指工伤认定部门在认定进展中,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表现。在此类情况下,职工能够提出行政复议,需求撤销原认定结论。
1. 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职工理应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认定的工伤认定部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2. 提供相关证据。职工应该提供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如病历、事故报告、证人证言等。
3. 等待行政复议决定。工伤认定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后,理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职工。
4. 申请复核。要是职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工伤认定部门申请复核。
以下为一个成功案例的解析:
某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工伤认定部门以其所受伤害非工伤为由,作出了不认定工伤的决定。职工不服,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行政复议,需求重新认定。在行政复议期间,职工提供了充足的证据,证明了其所受伤害为工伤。工伤认定部门在重新调查核实后,认定该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并为其办理了工伤待遇。
不认定工伤复议的情形多种多样,职工在遇到这类情况时,理应学会运用行政复议这一法律手,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不认定工伤复议的情形和行政复议的流程有了更深入的熟悉。在实际操作中职工还需依照具体情况充分准备证据,积极争取本身的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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