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服刑人员在劳动改造期间若在从事监狱安排的劳动进展中受伤依据《人民监狱法》和《罪犯工伤补偿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可认定为工伤。
2. 工伤认定条件涵:
- 从事日常劳动、生产或从事监狱临时指派或同意的劳动;
- 经监狱安排或同意,从事与生产有关的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
- 在紧急情况下,从事有益于监狱工作或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和人民群众利益的活动;
- 在劳动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
- 在生产劳动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
- 经监狱确认其他可以比照因工致残或死亡享受工伤补偿待遇的情况。
3. 一旦认定为工伤服刑人员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伤补偿,涵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纠错】
【责任编辑:枕善而居】
阅读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