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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9/ 11 21:40:28
来源:钭凝安

工伤认定:听力受损职工工伤鉴定机构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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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听力受损职工工伤鉴定机构一览

在现代社会随着工业化程度的不断增强,职业病难题日益突出其是听力受损的职业病患者数量逐年增加。对这些听力受损的职工而言,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显得为关键。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工伤认定程序、听力受损职工工伤鉴定机构以及相关留意事项。

## 一、工伤认定程序

### 1. 工伤认定的申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遵循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2. 工伤认定的受理与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是说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二、听力受损职工工伤鉴定机构

### 1.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定机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作用劳动能力的,理应实劳动能力鉴定。

### 2. 鉴定机构一览

以下是部分具有代表性的听力受损职工工伤鉴定机构:

#### (1)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 办理依据:《人民社会保险法》第四章、《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四章、人社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等。

工伤认定:听力受损职工工伤鉴定机构一览

- 受理部门: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

- 服务对象:安全市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

工伤认定:听力受损职工工伤鉴定机构一览

#### (2)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 办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2014版)等。

工伤认定:听力受损职工工伤鉴定机构一览

- 受理部门:陕西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 服务对象:陕西省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职工。

#### (3)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 办理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2014版)等。

工伤认定:听力受损职工工伤鉴定机构一览

- 受理部门:西安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 服务对象:西安市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职工。

### 3. 鉴定流程

- 提交申请:工伤职工向所在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听力受损职工工伤鉴定机构一览

- 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2014版)对工伤职工的听力损失情况实鉴定。

- 颁发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鉴定结果,颁发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工伤认定:听力受损职工工伤鉴定机构一览

## 三、关注事项

### 1. 及时治疗与干预

一旦发现听力损失,建议及时治疗和干预,避免错过的治疗和干预时期。同时可以到验配中心实行客观检查,针对性的科学验配适合的助听器,保护残余听力避免听力损失加重。

### 2. 熟悉鉴定标准

熟悉《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2014版)的相关内容以便在鉴定期间对自身的权益有充分的熟悉。

工伤认定:听力受损职工工伤鉴定机构一览

### 3. 留意鉴定时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工伤职工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作用劳动能力的,应该实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在治疗伤情稳定后,应尽快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对听力受损的职工对于,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保障自身权益的要紧环节。理解工伤认定程序、鉴定机构以及相关留意事项,有助于职工在遇到疑惑时,能够顺利地实行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从而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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