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熟悉工伤认定的期限、程序、逾期应对及中止中断条件对维护工伤职工的权益具有必不可少意义。本文将对这些疑问实详细解析。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的一般期限为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理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的期限可以长。例如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无法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可以长至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
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期限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材料包含:工伤认定申请表、事故报告、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劳动合同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理应在15日内决定是不是受理。对合条件的申请,应该予以受理;对不合条件的申请,应该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对事故情况实调查核实。调查核实进展中,能够须要用人单位、职工及其亲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理应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的,理应向职工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认定为工伤的,应该向职工送达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假如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期限届满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仍然可受理。但是用人单位需要承担逾期提出申请的责任,可能作用工伤待遇的享受。
要是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期限届满后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工伤认定权利。
在工伤认定期间,出现以下情况,可中止工伤认定程序:
(1)职工因工负伤,正在接受治疗的;
(2)职工因工死亡,有关事故调查未结的;
(3)其他需要中止工伤认定程序的情形。
在工伤认定期间,出现以下情况,能够中断工伤认定程序:
(1)职工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提出撤回申请的;
(2)职工在工伤认定期限内死亡,继承人放弃工伤认定权利的;
(3)其他需要中断工伤认定程序的情形。
认定工伤的期限、程序、逾期解决及中止中断条件是保障工伤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用人单位和职工应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保证工伤职工得到及时、公正的认定。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办理工伤认定事宜,切实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注:本文为示例性文章部分内容可能不合实际情况。如有疑问,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本文链接:http://www.tsxnews.com.cn/2024falv/gspcgongshang/304057.html
下一篇:工伤赔偿标准详解:工人认定工伤每日赔偿金额及计算方法全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