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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小额贷款公司销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将贷款列为支付结算的默认选项、诱导过度负债和多头借贷、以违法或不正当手段催收等。●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授权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依法取消其业务资质。01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对自然人用于消费的贷款余额上限为单户20万元《暂行办法》加强了贷款集中度的监管约束。《暂行办法》对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经营性贷款,不区分自然人与,统一规定单户1000万元的上限,也是出于审慎监管、防范风险的考虑。上述相关负责人表示,充分考虑纯线上业务的风险特征和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有必要将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以纯线上方式发放的贷款单户限制在一定金额以内。与此类似。

部分网络贷款平台的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投资者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2020年1月至2024年10月,全国审结涉网络贷款案件344万件,其中部分案件涉及经营管理粗放、信用风险偏高等问题。(四)技术安全与数据风险 网络贷款行业高度依赖信息技术,但网络安全问题依然是行业发展的重要挑战。

据金融监管总局介绍,征求意见稿将不仅适用于境内依法设立的小贷公司,同时,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下称“网络小贷公司”)也应遵守征求意见稿对小贷公司的各项规定。融资倍数认定标准等将由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在实施细则中作出更严格、审慎的规定 关于杠杆,准确而言,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86号文”相关监管规定。

“明确了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限制了小贷机构业务扩张的随意性,促使小贷公司专注于本地业务和小额分散贷款,避免过度集中风险。”王蓬博说。董希淼认为,新规在强调小贷公司应立足当地的同时,允许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制定跨地市展业条件,将小贷公司经营区域放宽到省级行政区域。

9月11日,据中国新闻网消息,针对互联网小贷公司的规范与发展,中国银保监会金融部表示,已计划对网络小额贷款实施差异化监管,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全国统一的网络小额贷款监管制度和经营规则,将提高准入门槛,引入分级管理模式,以推动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扶优限劣、规范发展。86号文指出:“小贷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公司住所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贷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属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2024 年 8 月。

“小贷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公司住所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属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从本次《征求意见稿》来看。

下文将盘点这些变更情况,同时附上173家网络小贷公司名单。 01 清理退出 2月4日,湖南浩瀚汇通互联网小额贷款发生工商变更,经营范围中不再有“通过网络平台向全国自营贷款业务…”,疑似失去网络小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