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评论

根据央行、银保监会2020年发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有所限制。在此下,各大公司纷纷调整策略,以符合相关监管要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最新数据显示,2023年12月11日。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5500家,全年减少458家;贷款余额7629亿元,减少1478亿元;截至2024年6月末,全国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减少到5428家,贷款余额7581亿元。 作为互联网公司合规“放贷”的标配,网络小贷也在持续缩容和整合,有清理。

中国银保监会会同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起草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显示,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每期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 对自然人的单户网络小额贷款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人民币30万元。此外,征求意见还提出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 银保监会、央行表示,此次起草《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持牌经营:必须持有网络小额贷款牌照或消费金融牌照,且实际控制方为持牌金融机构或上市公司。 利率合规:年化综合利率(含手续费、服务费)不得超过36%,且需明确公示利率计算方式。 数据安全:通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认证,确保用户与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