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认定工伤的时间流程如下:
1. 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倘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劳动者本人或是说其近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该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4. 特殊情况下,工伤认定的时间可长,但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
5. 假使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复查决定理应在15日内作出。
编辑:2024因工受伤栏目-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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