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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受到工伤的职工而言,熟悉工伤认定的程序、所需材料以及相关留意事项至关关键。本文将详细介绍河北山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办理流程和关注事项,以帮助广大职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工伤认定是指对职工在生产和工作中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或依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表现实认定。工伤认定的意义在于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使受到工伤的职工可以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赔偿。
用人单位理应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之一个工作日,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行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在电话申报后的15日内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事故伤害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
(4)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5)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理应在5个工作日内实审查,决定是不是受理。对合受理条件的应该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职工可以向所在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鉴定委员会理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职工的工伤等级实鉴定。
依照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规定,以下情形理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受伤职工的身份证明;
3. 事故伤害或是说职业病诊断证明;
4. 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
5.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1. 用人单位应及时申报工伤以免作用职工的救治和赔偿。
2. 职工在申报工伤时,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
3. 职工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应积极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4. 职工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广大职工应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及时申报工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应依法履行职责,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各方应严格依法办事,共同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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