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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工伤事故的发生率逐渐升高。怎样认定工伤、划分责任保障劳动者权益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点。本文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对在职工伤认定责任划分标准实行详细解析。
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情形。工伤认定则是对职工在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其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过程。
直接责任者,是指其表现与工伤事故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的人。例如,操作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引发事故发生,那么操作者就是直接责任者。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情况应该认定为工伤。具体涵以下几种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理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在以下几种情形中,虽然职工受到伤害,但并不一定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外,受到意外伤害的;
(2)在工作场所外,受到意外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原因受到意外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内,因违法表现受到意外伤害的。
在工伤认定期间,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理应认定为工伤。
以下是若干工伤认定责任划分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工厂操作工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致使机器故障手臂被机器割伤。依据工伤认定的一般原则,该操作工的行为与事故发生有必然因果关系,属于直接责任者,应认定为工伤。
案例二:某公司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造成骨折。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
案例三:某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因个人原因受到意外伤害。依照工伤认定的特殊情形,该员工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
工伤认定责任划分标准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要紧依据。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同时工伤认定期间,理应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约作用,确信工伤认定结果的公正、公平。
在职工伤认定责任划分标准,既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关爱,也体现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严格须要。只有依法依规实工伤认定,才能更好地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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