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等级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在山东临沂地区,工伤职工该怎样办理工伤伤残等级认定和伤残鉴定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山东临沂工伤伤残等级认定及伤残鉴定相关事宜。
山东临沂工伤伤残等级认定工作由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工伤职工可向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伤残等级认定申请。
工伤职工需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工伤认定决定书;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伤残诊断证明;
③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实行审核。合条件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工伤伤残等级认定决定。
认定决定将在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实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及所在单位。
工伤伤残等级认定遵循《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实行。依据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分为一级至十级。
山东临沂工伤伤残鉴定工作由具备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负责。工伤职工可选择以下鉴定机构实伤残鉴定:
(1)临沂市残疾人联合会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
工伤职工向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伤残鉴定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工伤认定决定书;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伤残诊断证明;
③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申请后对提交的材料实审核。合条件的,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工伤职工实行伤残鉴定。
工伤职工依据通知须要到指定的伤残鉴定机构实伤残鉴定。鉴定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结论。
伤残鉴定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及所在单位。
工伤伤残鉴定按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实行。按照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分为一级至十级。
工伤职工认定为伤残后,将享受以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
3.医疗补助金;
4.护理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辅助器具配置费。
工伤伤残等级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山东临沂地区的工伤职工应依照本文所述流程,及时办理工伤伤残等级认定和伤残鉴定,以保证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注: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及操作流程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为准。)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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