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的行政确认过程,工商科多数情况下不直接参与工伤认定工作。工伤认定主要涉及职工在从事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是不是属于工伤的判定。
2. 倘若工商科不给认定工伤可能的起因包含:
- (1)工商科并非工伤认定的责任部门,工伤认定应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
- (2)工商科可能认为伤害不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的定义和认定标准。
- (3)工商科可能认为职工的伤害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故意犯罪、醉酒、吸、自残或自杀等。
【纠错】
【责任编辑:霍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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