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科不认定工伤的情况往往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起因:
1. 工作性质不:工伤科可能认为受伤员工的表现超出了其工作职责范围,不属于工作进展中的正常活动。
2. 工作时间不:假如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或非工作场所受伤,工伤科可能不认定为工伤。
3. 工作场所不:员工在非工作场所发生的伤害,如上下班途中,可能不被认定为工伤。
4. 损伤性质不:假如员工的伤害是由自身原因造成的如自杀、自残、犯罪等,工伤科不会认定为工伤。
5. 证据不足:工伤科可能因缺乏足够证据证明伤害与工作有关,而作出不认定工伤的决定。
6. 法律规定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某些特定情况下的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如故意犯罪、醉酒或吸等。
7. 鉴定结论不支持:倘若工伤鉴定结论显示伤害与工作无直接关联,工伤科将不认定工伤。
8. 用人单位不配合:用人单位不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据造成工伤科无法全面熟悉事故情况,也可能不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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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索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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