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建筑工人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群体他们在工作中常常面临各种安全隐患。工伤和伤残认定对保障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关键意义。那么建筑工人是不是可以认定工伤?工伤认定的具体程序又是怎样的?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难题帮助建筑工人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
建筑工人由于工作环境复杂、劳动强度大容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工伤认定不仅关系到建筑工人的切身利益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体现。在实际操作中,建筑工人工伤认定的现状并不乐观,多工人因为不熟悉相关政策无法及时获得应有的赔偿。 普及建筑工人工伤认定的知识,对于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具有关键意义。
以下,咱们将从建筑工人可以认定工伤吗、怎么认定工伤、怎么认定伤残等方面实详细解答。
(一)建筑工人能够认定工伤吗?
答案是肯定的。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建筑工人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都能够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不受企业性质、工人身份等因素的作用只要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建筑工人就有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建筑工人怎么认定工伤?
1. 工伤认定的条件: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7)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 工伤认定的程序:
(1)事故报告:用人单位理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2)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该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可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3)工伤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理应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4)不服工伤认定决定的救济:申请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建筑工人能够认定工伤伤残吗?
是的,建筑工人在工伤认定后,要是因工致残,可申请工伤伤残认定。工伤伤残认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和享受相应待遇的必不可少依据。
(二)建筑工人怎么认定工伤伤残?
1. 伤残认定的标准:
依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的规定,工伤伤残分为一级至十级,各级伤残的具体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他人长期照顾;
(2)二级伤残: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帮助;
(3)三级伤残: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需要他人协助;
(4)四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但有一定功能障碍;
(5)五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但部分劳动能力丧失;
(6)六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但部分劳动能力丧失;
(7)七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但部分劳动能力丧失;
(8)八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但部分劳动能力丧失;
(9)九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但部分劳动能力丧失;
(10)十级伤残:生活基本自理,但部分劳动能力丧失。
2. 伤残认定的程序:
(1)申请:工伤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向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伤残认定申请。
(2)鉴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工伤职工实伤残等级鉴定。
(3)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理应在收到鉴定材料之日起60日内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4)不服伤残认定决定的救济:申请人对伤残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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