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办理流程与工作人员职责详解:全面解答工伤认定常见问题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在工伤认定期间工伤认定办工作人员扮演着关键角色。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认定办理流程、工作人员职责以及常见疑问的解答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工作。
### 1. 工伤认定办工作人员是什么?
工伤认定办工作人员是指专门负责工伤认定工作的工作人员。他们负责审查工伤认定申请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 2. 工伤认定办工作人员有工资吗?
工伤认定办工作人员是公务员享有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他们的工资由财政部门发放与普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相当。
### 3. 工伤认定办工作人员怎么填?
在填写相关表格时,工伤认定办工作人员应填写其所在单位、姓名、职务等信息。例如:“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科,张三,科员”。
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向工伤认定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
- 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 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 事故发生时的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材料;
- 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情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办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应及时对事故情况实行调查核实。调查内容涵:
-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
- 受伤职工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
- 事故现场的其他证据材料。
工伤认定办工作人员按照调查核实的情况,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分为以下三种:
- 认定为工伤;
- 不认定为工伤;
- 需要补充材料。
工伤认定办工作人员将认定决定送达申请人和用人单位。送达形式涵邮寄、直接送达等。
申请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查。
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复查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作出复查决定。复查决定分为以下三种:
- 维持原工伤认定决定;
- 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
- 需要补充材料。
工伤认定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确信申请材料齐全、合法定须要。
工伤认定工作人员负责对事故情况实调查核实,确信认定决定的准确性。
工伤认定工作人员按照调查核实的情况,向工伤认定办负责人提出认定意见。
工伤认定工作人员参与复查工作,对复查申请实行审查,提出复查意见。
工伤认定工作人员负责完成工伤认定工作的其他相关任务,如政策传、业务培训等。
### 1. 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是多久?
工伤认定申请的时效为一年,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2. 工伤认定决定书何时生效?
工伤认定决定书自送达申请人和用人单位之日起生效。
### 3. 工伤认定决定书可申请撤销吗?
可以。申请人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查。
### 4.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不是可变更?
工伤认定决定书一经生效,原则上不得变更。但若是认定决定存在错误,可以申请复查或提起行政诉讼。
### 5. 工伤认定与职业病认定有什么区别?
工伤认定是指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而职业病认定是指因工作原因引起的疾病。两者在认定程序、认定标准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工伤认定工作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工伤认定办工作人员肩负着关键职责。理解工伤认定办理流程和工作人员职责,有助于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认定办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工伤认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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