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对遭受意外伤害的职工对于工伤认定意味着可获得相应的赔偿和保障。在工伤认定进展中有若干特定人群和情形是不合工伤认定资格的。本文将围绕这些特定人群和情形,为您详细介绍哪些人群不可去认定工伤以及法律规定下哪些情况不可以认定为工伤。
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由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较为松散由此不合工伤认定资格。
退休人员已经离开了劳动岗位,不再享有劳动关系,由此不具备工伤认定的主体资格。但是退休人员在退休后从事有报酬的劳动因工受伤的,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工伤认定。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节性、弹性工作等途径就业的人员。这类人员由于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不明确,不合工伤认定资格。
非法用工人员是指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如工、非法移民等。这类人员由于不具备合法的劳动关系,不合工伤认定资格。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自愿加班并不属于工作起因,故此不合工伤认定条件。
职工在违反劳动律、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情况下致使的伤害,不合工伤认定条件。这类情况属于职工个人起因造成的伤害,而非工作原因。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能够认定为工伤。但假若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不合工伤认定条件。
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的,能够认定为工伤。但倘使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后死亡的,不合工伤认定条件。
职工因自伤、自杀致使的伤害,不合工伤认定条件。这类情况属于职工个人原因引发的伤害,而非工作原因。
试用期内的伤害一般不合工伤认定条件。因为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行考察的时期劳动者未正式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
工伤认定是为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但并非所有伤害都可认定为工伤。理解工伤认定的禁忌,有助于劳动者在遭受伤害时,正确判断是不是合工伤认定条件,从而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表现,保证职工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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