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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本文旨在为广大职工提供详细的安工伤认定流程、电话查询及常见疑惑解答帮助大家更好地熟悉相关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 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理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
2. 报告后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3)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
(5)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为工伤的发给工伤认定决定书;不认定为工伤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4. 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
5. 复查决定作出后,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联系
2. 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12333
3. 各级人社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
潍坊人社局:地址: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311号,联系
奎文人社局:地址:奎文区胜利东街311号,联系
潍城区人社区:地址:潍城区胜利西街5号,联系
1. 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是多少?
答: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为工伤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
2. 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包含: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的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等。
3. 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工伤认定决定书的有效期为1年。
4. 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申请复查吗?
答:是的,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
5. 工伤认定复查决定不服能够提起诉讼吗?
答:是的对复查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熟悉工伤认定流程、电话查询及常见疑惑解答,有助于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时,及时、正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愿广大职工朋友们身体健,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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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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