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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在安市相关业务的办理需要职工及时理解和掌握相关部门的联系方法。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安工伤科电话、劳动局工伤认定以及伤残鉴定中心的联系办法,帮助您顺利办理相关业务。
安工伤科是负责工伤保险事务的部门,其电话号码为。职工在遇到工伤难题时可拨打此电话实行咨询,理解相关政策法规,同时也可实行业务办理。
1. 实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 负责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和管理;
3.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对合条件的职工实行工伤认定;
4. 负责伤残鉴定工作,为工伤职工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服务;
5.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实稳岗返还政策。
劳动局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获得赔偿的前提。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1. 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
2. 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与工作有因果关系;
3. 事故伤害或是说职业病经医疗机构诊断、治疗。
1. 职工或其近亲属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单位理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劳动局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1. 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负责人王衍杰,联系电话;
2. 咨询。
伤残鉴定中心负责为工伤职工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服务。以下是安市伤残鉴定中心的联系形式:
1. 受理地点: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与东方路交叉路口南50米路东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劳动能力鉴定窗口;
2.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 咨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二)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三)遵循有关规定享受医疗、复等待遇。
掌握安工伤科电话、劳动局工伤认定以及伤残鉴定中心的联系途径对工伤职工而言至关关键。在遇到工伤疑问时,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熟悉相关政策法规,有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各级人社部门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1. 潍坊人社局:;
2. 奎文人社局:;
3. 潍城区人社局:;
4. 坊子区人社局:;
5. 寒亭区人社局:,0536-7263733。
期望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帮助。在遇到工伤难题时,您顺利解决疑问,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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