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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关键环节,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要紧意义。本文将围绕安吉县工伤认定表的制定、申请流程、工伤待遇等方面实详细介绍,以帮助广大职工熟悉工伤认定政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安吉县工伤认定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保障工伤职工得到及时、公正的认定。
工伤认定表主要涵以下内容:
(1)工伤认定申请表:用于职工或其亲属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决定书: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实审查,作出是不是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3)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用于通知用人单位和职工工伤认定结果。
(1)职工或其亲属理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理应在事故发生后1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工伤认定申请表。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实行审查。
(2)审查内容涵:事故性质、受伤部位、伤情程度、因果关系等。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该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工伤认定决定书应该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
(3)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照审查结果,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2)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应该送达用人单位和职工。
职工认定为工伤后,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待遇:
(1)医疗待遇:包含工伤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2)工伤津贴:依据工伤职工的工资、工龄等因素确定。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九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2)因工残疾职工享受残疾补助金、辅助器具配置费等。
1. 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但非因工作起因引起的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不能。工伤认定必须满足“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条件。
2.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3. 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答:可。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该认定为工伤。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手,广大职工应理解工伤认定政策,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关爱职工,为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安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继续完善工伤认定制度为职工提供优质服务,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注:本文共1500字右,遵循序号实排版。)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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