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要紧环节对遭受工伤的职工对于熟悉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手续至关必不可少。本文将详细介绍南安市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手续帮助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1. 时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认定时限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超过这个时限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责任主体:用人单位是工伤认定的责任主体,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南安市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准时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能够向南安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1.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南安市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
(3)事故伤害报告表;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职工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5)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材料。
2.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南安市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实审核。若申请材料齐全,予以受理;若申请材料不齐全,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3. 审核工伤认定申请:南安市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实审核。审核内容包含:
(1)工伤事故的性质、起因和过程;
(2)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3)受伤职工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材料。
4. 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经审核,若合工伤认定条件,南安市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办理工伤认定手续。若不合工伤认定条件,将依法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1. 工伤认定决定书:南安市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向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送达工伤认定决定书。
2. 工伤认定证明:工伤职工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到南安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手续。
3. 工伤待遇:工伤职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涵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等。
1. 提交申请材料时应确信材料齐全、真实有效。若申请材料不齐全,可能引发工伤认定申请被退回或不予受理。
2. 工伤认定时限的起算时间为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即申请人按规定完整地提交了申请材料之日。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应尽早准备相关材料,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工伤职工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实调查核实,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4. 若工伤认定申请未被受理或不予认定工伤,工伤职工能够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是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熟悉南安市工伤认定流程和手续,有助于工伤职工及其家属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在工伤认定期间,工伤职工应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及时提出申请,并配合相关部门实调查核实。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履行法定责任,按期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工伤职工提供应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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