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工作期间受伤是不是均属工伤?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工作环境的多样化工伤疑问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那么工作期间受伤是不是都属于工伤呢?本文将围绕这一疑惑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案例为您详细解答。
一、工作时间受的伤都算工伤吗?
按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发生的急性病。从这个定义来看,工伤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指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从事工作的时间和场所。
(2)工作原因:指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是说发生的急性病。
(3)伤害或是说急性病:指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到的身体伤害或是说发生的急性病。
虽然工伤的定义涵了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但并非所有在工作时间受到的伤都算工伤。以下几种情况不属于工伤:
(1)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个人原因受到的伤害。
(2)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与他人斗殴、违反劳动律等原因受到的伤害。
(3)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受到的伤害。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应该合以下标准: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是说发生的急性病。
(2)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的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依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并依照需要对事故伤害实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单位。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涵以下几项:
(1)医疗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依据当地住院伙食补助标准支付。
(3)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依照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支付。
(4)伤残赔偿金: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依照伤残等级支付伤残赔偿金。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工伤职工因工致残,需要继续治疗的,遵循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支付。
(1)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赔偿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赔偿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对申请材料实行审查,并按照需要对事故伤害实行调查核实。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在收到工伤赔偿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赔偿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单位。
工作期间受伤并非都属于工伤。工伤认定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工伤赔偿标准和程序也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情况中,劳动者应该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理应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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