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务员作为机关工作人员其工伤认定和医疗费用报销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流程。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务员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报销的流程帮助广大公务员熟悉相关政策,保障自身权益。
工伤认定是指对在工作中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的职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确认其伤亡性质和享受待遇的过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起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起因受到伤害或是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是说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该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职工可以遵循以下流程报销医疗费用:
(1)职工在工伤认定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所在单位垫付。
(2)工伤认定决定作出后,所在单位理应在15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医疗费用报销。
(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对工伤医疗费用实审核合条件的,予以报销。
(4)报销医疗费用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工伤认定决定书;
②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费用清单、结算单据等;
③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
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后,能够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涵: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依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依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依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能够享受以下伤残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伤残津贴;
(3)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能够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公务员工伤认定后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是一个严谨的过程,涉及到工伤认定、医疗费用报销等多个环节。熟悉和熟悉这些流程,有助于职工在发生工伤时,及时得到救治和补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各相关部门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保证工伤认定和医疗费用报销工作的顺利实。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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