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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本文为您详细介绍青岛工伤认定申请的官方电话、流程、所需材料及常见难题解答,帮助您更好地熟悉工伤认定相关政策。
1. 青岛社保咨询热线:0532-12333
2.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2-
3.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工伤认定:0532-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所在单位理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的,职工本人或是说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是说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该在15日内作出是不是受理的决定。对合条件的,应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合条件的,理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必要时,可以长30日。在调查核实进展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或职业病诊断机构实诊断、鉴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调查核实情况,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认定为工伤的,理应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对认定为非工伤的,理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事故伤害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 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是说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5. 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怎么样获取?
答: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或是说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窗口领取。
2. 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答:依照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必要时,能够长30日。
3. 工伤认定后怎样去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答:工伤认定决定生效后职工能够凭工伤认定决定书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4. 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
答: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护理费、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5. 工伤认定不服怎么办?
答: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收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环节。理解工伤认定申请的官方电话、流程、所需材料及常见疑惑解答,有助于职工在遇到工伤难题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权益。期待本文能为您提供有益的参考。
编辑:2024因工受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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