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例背景:在湖南省,曾发生一起不予认定工伤的案例。67岁的护林员在2017年失踪,后被法院告死亡。其儿子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人社局认为失踪当天并非在工作期间因而不予认定工伤。
2. 法律争议:云山公司作为的雇主,认为失踪当天中午已经离开工作岗位,且其工作内容并无危险,由此不构成工伤。而的儿子则认为亲是在工作期间失踪,应认定为工伤。
3. 法院判决: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人社局的工伤认定,王先生上诉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但二审维持原判。目前王先生已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一、二审判决,恢复工伤认定。
4. 案例意义:此案例反映了在工伤认定中,对工作期间及工作起因的界定存在争议。同时也提示了在解决工伤认定案件时,应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实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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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枕善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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