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伤认定的时限如下:
1.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理应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2. 在特殊情况下,若是需要长认定时限,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长。
3. 一旦工伤认定决定作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在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是说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一般情况下,深圳工伤认定需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适当长。
【纠错】
【责任编辑:网友含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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