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起诉是指劳动者在遭受工作事故或职业病后,劳动保障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过调查和审核,作出的不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2. 劳动者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是起诉的简要介绍:
(1)起诉主体:劳动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2)起诉对象:劳动保障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3)起诉期限:自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4)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确认工伤认定事实,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诉讼程序:劳动者需提交起诉状、相关证据材料,并依据法定程序实诉讼。
【纠错】
【责任编辑:潭君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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