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评论






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权益的要紧环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司对工伤认定表示不认可的情况并不少见。本文旨在为广大职工提供一份关于公司不认可工伤认定时的解决指南帮助大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工伤认定的法律依据。依据该条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理应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表现认定程序涵以下步骤:
(1)职工或其家属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实审核,并在4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4)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在工伤认定进展中,首先尝试与公司实协商和解,争取公司对工伤认定的认可。和解成功后双方可签订和解协议,明确赔偿事宜。
若协商和解无果,能够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行政复议。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与公司协商和解的证明材料;
(3)其他证明工伤的相关证据。
若行政复议结果仍不认可工伤认定,职工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起诉期间,应充分准备证据,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下为行政诉讼的相关流程:
(1)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3)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交答辩状;
(4)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作出判决。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或其家属应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在工伤认定期间,若公司不认可工伤,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职员的伤情不属于工伤。
在工伤认定期间,职工理应关注收集以下证据:
(1)事故发生时的现场证据;
(2)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资料;
(3)证人证言;
(4)其他与工伤认定相关的证据。
面对公司对工伤认定的不认可,职工理应保持冷静,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协商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争取工伤认定结果。同时留意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举证责任以及证据收集,保障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在解决工伤认定疑惑时,职工可参考本文提供的方法和步骤,积极应对,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责任,保障职工的工伤认定权益。
Copyright © 2000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