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的要紧力量。在工作进展中农民工工伤疑惑时有发生工伤认定及赔偿疑问也日益引起社会关注。本文将以公司对农民工工伤认定不服为切入点探讨农民工工伤权益保障及法律救济途径。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伤疑问,不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农民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认定仍然存在一定的难题。
1. 工伤认定标准不明确。在工伤认定进展中部分企业对工伤认定标准把握不准,引起农民工工伤认定困难。
2. 企业不承认工伤。部分企业为了减低成本,对农民工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拒绝承认工伤,甚至采纳各种手阻挠工伤认定。
3. 法律法规滞后。目前我国关于工伤认定的法律法规不完善,部分条款难以适应实际需要。
以下为一起公司对农民工工伤认定不服的案例:
某建筑公司农民工甲在工作中不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甲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经调查,认定甲所受伤害为工伤。公司对此认定结果不服,认为甲的伤害并非在工作期间发生,拒绝承认工伤。
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对工伤认定不服时,可以选用以下法律救济途径:
1. 申请行政复议。公司可在收到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提起行政诉讼。倘若公司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工伤认定进展中,农民工需要提供以下证据:
1. 工作证明。农民工应提供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本人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2. 事故证明。农民工应提供事故发生时的情况说明、现场照片、目击者证言等证据,证明伤害发生在工作进展中。
3. 医疗证明。农民工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诊断证明等证据证明所受伤害的性质和程度。
农民工工伤认定难题关系到农民工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企业的社会责任。公司对农民工工伤认定不服时,应依法行使权利,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应对争议。同时应不断完善工伤认定制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在今后的工作中,咱们期待看到更多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爱农民工,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工伤权益。同时也期望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推动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让农民工在工作中更有安全感。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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