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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工伤认定是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对药剂师这一特殊职业而言,怎样去认定工伤等级显得为必不可少。本文将详细介绍药剂师工伤认定的程序、标准及相关留意事项,以帮助药剂师们更好地熟悉和维护自身的权益。
工伤,是指在工作进展中,因工作起因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工伤认定是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职工在工作进展中受到的伤害或患职业病实认定确定其是不是属于工伤的表现。
1.事故报告:药剂师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
2.伤情鉴定:所在单位应将受伤的药剂师送往医疗机构实行救治。医疗机构应依据伤情出具诊断证明书。
3.提交申请:单位或受伤的药剂师(或其近亲属)在救治结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药剂师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单位与受伤药剂师的劳动合同;
(5)其他与工伤认定有关的材料。
4.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理应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通知单位、受伤药剂师(或其近亲属)。
5.工伤等级鉴定:对认定为工伤的药剂师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委托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实行工伤等级鉴定。
1.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六级伤残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5)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6)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5%。
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一般是遵循本人工资一定倍数计算。
1.及时报告:药剂师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一定要及时向单位报告,以便单位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报告。
2.保存证据:受伤药剂师要妥善保存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证据如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用清单等。
3.申请鉴定: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认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复查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4. 途径:如单位不履行工伤认定申请义务受伤药剂师可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投诉,须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行调查。
工伤认定是保障药剂师合法权益的必不可少手。理解工伤认定的程序、标准和留意事项,有助于药剂师在遇到工伤事故时,更好地维护本身的权益。期待本文能对药剂师朋友们有所帮助。在今后的工作中,期待大家时刻留意安全,避免发生工伤事故,共同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编辑:2024工伤-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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